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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索引号: junanxianjnsd7006/2022-00000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莒南县第二小学 组配分类:
莒南县第二小学体育课及上下楼梯安全规定


发布日期:2024-02-19   作者:莒南县第二小学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体育教学的实际特点,为避免学生在体育课上下课时段及上下楼梯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学校特做如下规定:

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上体育课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如果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及时给予救助,否则按渎职处理。

三、学生到校外参加体育比赛或其它体育活动,视具体活动内容,必须有学校领导、体育教师、校医、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学校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五、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做到:

1.上课开始时:集合整队,点名考勤;如有缺课学生,要及时派学生到班级核查并上报教导处。因教师留学生在室内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将追究班主任和责任教师的责任。因体育教师不考勤,导致学生在其他地方玩耍发生事故,追究体育教师责任。

2.课中:体育教师要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①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②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教育学生体育课必须穿运动服装,穿运动鞋。

③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并加强安全保护。

④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要马上纠正或制止。

⑤必须监控每个上体育课的学生,确保按老师安排的项目开展体育活动,不得让学生脱离教师视线。

3.下课时:

下课前集合整队,做简单讲评;一、二年级由体育教师排队带队回教室,三至六年级由体育教师强调安全纪律后,排好队由班长或体育委员带队回教室。

4.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课任体育教师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

(1)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年级组长)和学校领导。

(2) 校医对病(伤)学生做出初步诊断及必要的处置,事后要及时做好学生病(伤)情及临时处置情况的记录,并上报学校。

(3)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4)班主任(年级组长)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教体局相关部门。

(5)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5.课任体育教师为安全责任人,负责上述安全教育。

六、课间操

1.所有学生要按照学校的规定,按时间、有秩序的到操场集合、排队。

2.每日课间操时各班确保学生在10:05准时下课,凡不按时下课造成学生做操迟到、飞奔下楼现象,每次扣班级评估分2分,并追究第二节课任教师的责任。

3.学生做完操后,要按规定路线,有秩序的上楼,一律由正副班主任带回教室,班主任在前,副班主任在后,任何学生不得中途离队。

4.各班正副班主任加强学生上下楼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要整齐有序,不跑不挤,到操场后,不乱窜乱跑,不追逐打闹,要迅速到指定的位置做好做操的准备。

5.各楼层监护教师,要按时到指定的位置对学生上、下楼监护疏导,如遇学生乱跑、乱叫、追逐打闹等无序现象,要及时制止。

6.以上学生的安全教育,正副班主任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课间操时段,各监护教师为楼层监护责任人。

七、升旗仪式

每周一升旗仪式时,下楼入场、结束回班时正副班主任必须一前、一后带队监护学生。升旗仪式结束回班按做操上楼顺序回班。

八、下课出教室

各班级每日每节课下课时,课任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告诫学生出教室时不得飞跑、追逐、打闹,必须漫步轻声有秩序地下楼,凡下课出教室发生学生飞跑导致安全事故发生,该节课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九、早晨、午后时段上下楼

每日早7:30-7:50及午后1:00—1:20(春秋1:30-1:50,夏季2:00-2:20)上课前的两个时段上下楼梯的安全由每周每日值日的教师负责监护,当发现学生在楼道内、上下楼梯跑、追逐打闹时应立即予以制止,并给予严厉警告,否则因监护、制止不力,将追究值日教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