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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索引号: junanxianjnsd7006/2022-00000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莒南县第二小学 组配分类:
莒南县第二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2-19   作者:莒南县第二小学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和学校行风建设,维护学校良好形象,切实维护广大家长的根本利益,根据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修订)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为指导,坚持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基本原则,全面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增强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意识,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的意义

多年来,我校广大教师能够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做到正己、敬业、爱生、奉献并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但是,近几年也存在有少数教师理想、信念淡薄,违背职业道德,从事有偿家教,损害了学校声誉、损害了教师的形象,为此,广大教师应充分认识禁止从事有偿家教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目标要求

1、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将建立并完善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章制度、保障机制和评估办法。

2、严禁教师从事校内、校外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

3、严禁教师以各种名义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补习班、培训班。

4、学校任何时候都不得向从事有偿家教的个人或组织租借场地、设施、资源。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接受家长、社会监督机制。

学校将对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违规情况公开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一是学校设立校长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二是利用每学期两次家长培训会时机,让家长举报责任人、质询责任人;三是利用每学期家长培训会学校发通知书的机会,广泛动员家长举报有偿家教的责任人和违规行为。

(二)建立调查、暗查、检查监督机制。

学校将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有偿家教的违规情况进行暗查、问卷调查。一是举行家长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二是举行学生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学校通过暗查、调查找出教师师德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三)建立评估奖惩激励机制。

1、把“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教师聘用的重要条件,纳入到教师聘用合同,凡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教师,一律视为不合格教师,学校一律不予签定聘用合同。

2、把“不得从事有偿家教”纳入到每学期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估中,凡“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其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估视为不合格。

3、把“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教师评优晋职树先的必要条件。凡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

(1)年度考核、届满考核均视为不合格。(2)不得评优、树先。(3)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4)设岗工资职级按原职称最后一级定工资。同时学校责令写出深刻检查,通报全校,听候县教育局处理,并按每次扣个人评估100分计入教师综合评估。

4、凡各级优秀教师、模范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特级教师等从事有偿家教拒不改正的,其荣誉称号由授予单位撤销其相应称号。

五、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禁止从事有偿家教”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校长负责全校教干、教师的民主评议、监督及检查工作。

2、学校“禁止从事有偿家教”工作将严格程序,严明纪律,严格执行省规范办学行为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禁止从事有偿家教”工作的日常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进一步促进教师师德师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