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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莒南七中 | 组配分类: |
莒南县第七中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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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29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美化校园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建文明、平安、和谐校园,现对校园车辆出入、停放进行规范,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的管理规定 1、严禁无牌、无证、无车辆识别信息的机动车辆驶入校园。 2、严禁外来无关车辆驶入校园;确因学校工作需进入校园的,必须经学校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入校后按学校停车规范停车。 3、任何教职工不得随意告知门卫放行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校园;家长来访或到校办公事(无车辆入校必要性)的,教职工要友情告知将车辆停放在校外,配合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 4、严禁教职工提供学校无关车辆车牌识别信息进行登记;不得随意转借门禁卡;校内房屋对外出租到期的,要第一时间告知保卫科取消租房户的门禁卡和车辆车牌识别信息。 5、校内房屋对外出租的,学校不再为租户办理车辆车牌信息识别登记。租户需办理门禁卡的,要登记并缴纳押金,出租到期后学校收取门禁卡、返还押金。 二、车辆行驶规定 1、机动车辆、电动车、自行车进出校园要遵守交通规则,按交通标识行驶;主动礼让学生,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2、不得超速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 3、校园内严禁鸣喇叭。 4、严禁在校园内练习机动车辆。 5、严禁机动车辆、电动车、自行车驶入篮球场、田径场。 三、车辆停放规定 1、机动车辆要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必须规范有序,不得堵塞出入口,不得阻碍他人机动车辆出入。 2、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统一停放在智蕴楼地下车库教职工停车区。 3、严禁一切车辆停放在校内主路、教学活动区域、学生通行区域、田径场、篮球场、消防通道等。 4、临时性会议、大型活动时,车辆停放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5、凡是在学校停放的车辆,学校只提供停放场地,出现任何损失,责任自负。 四、加强值班值守 1、值班教干教师、保安,上下学车辆高峰时段要提高工作责任心,根据实际情况疏导指挥交通,确保广大师生安全。 2、如出现意外交通事故,第一时间组织抢救并逐级上报。 莒南县第七中学 2023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