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unanxianjnsd7054/2022-000008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莒南七中 | 组配分类: |
莒南县第七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
发布日期:2024-05-23 作者:莒南七中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为了加强我校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保证学生在宿舍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生在宿舍内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管理人员职责 1、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及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认真执行住校生条例,遵纪守法,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宿舍管理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岗,中途不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应向校长室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岗;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代岗,做到有学生在,必有管理人员在。 3、学生上课时,应及时锁好宿舍大门,禁止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宿舍区;学生回宿舍(晚自习结束),应及时主动开门;学生夜间就寝后,必须锁好大门。 4、负责宿舍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进入宿舍,平时应管好门钥匙,不得借给学生及其他人员使用。如上课期间学生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学生须持教师开具的准入证明,无证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对可放行的学生,应跟随到相关宿舍,并为其开门。 5、应经常巡视宿舍区,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行为,坚决制止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对不听劝告的学生和严重事件应及时向教导处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应严禁外校学生和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 6、做好楼道、走廊的卫生工作,负责督促学生寝室的卫生工作,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及时做好记录。 7、要经常注意宿舍区内的公物情况,如有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报政教处查处。对自然损坏的公物,应及时报请总务处修理。 8、督促学生准时起床,准时参加早锻炼,准时就寝、熄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各种困难,应主动关心学生生活,对生病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照顾,及时处理突发事情,能指导、帮助学生整理内务,提高学生自理能力。 9、不得从事盈利目的经营活动,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记录。 10、应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及时关好水、电开关。 11、经常与班主任联系,及时处理违反有关规定条件的行为,并上报政教处。 12、做好为住校学生服务的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二、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下列安全制度 1、学生在宿舍内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宿舍公共设施,维护宿舍正常秩序,创造安全文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 3、学生贵重物品和现金,本人必须妥善保管;离校期间应随身携带或交班主任代为保管。 4、宿舍无人时,应关窗锁门;严禁踢门翻窗;携带贵重物品出楼要自觉接受物管的检查、登记。 5、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和酒精炉、煤气炉、火柴等明火用具;严禁私自架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灯头;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入楼内。 6、宿舍内不得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严禁酗酒、赌博、聚众斗殴;严禁向走廊内或向窗外倒水和乱扔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