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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莒南七中 | 组配分类: |
莒南县第七中学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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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27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依据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莒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保证莒南县第七中学片区内六年级毕业生顺利升入初中,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执行《2023年莒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坚持按照方案中制定的时间安排、招生办法和工作要求进行招生工作,全面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学校根据县教育和体育局的工作要求,招生工作继续采取网上信息采集、审核、录取的方式,坚持招生工作全程网办。报名学生需由监护人下载“爱山东”APP,监护人注册及身份认证后登录“临沂市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学校将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二、招生范围 莒南县第七中学是县教体局直属的城区初级中学,招生范围:天桥路以东:县城铁路以南、南外环以北、东外环以西;天桥路以西:隆山路以东、民主路以南、南环路以北以及居住在铁路以南的温泉社区居民子女(协议村居)。 三、时间安排 平台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日8:00-2023年8月5日18:00。 学校审核时间为2023年8月6日-2023年8月13日。 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2023年8月23日。 学校新生报到时间为2023年9月1日。 四、入学顺序 (1)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本人或监护人自有房产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2)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本人或监护人自有房产不一致,但本人或监护人自有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 (3)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本人或监护人自有房产不一致,但本人及监护人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4)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其父母与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房产和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监护人及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须在同一户口簿,且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其父母名下无房产。 (5)非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监护人在城区学校片区内有自有房产的。 (6)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报名材料 上述入学顺序中,第(1)(2)(3)(4)(5)类所需信息为:家庭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证(不动产权证、网签房产买卖合同)信息。 上述入学顺序中,第(6)类(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所需信息为:①身份信息。原籍户口簿(包含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莒南县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居住证信息。②从业信息。在莒南县务工人员,需持有我县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提供社保卡信息或参保一方身份证号);在莒南县经商人员,需在我县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请(提供父母一方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识别号)。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尽早办理,否则,会因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积分。 上述入学顺序中, 第(1) (2) (3) (4) (5) (6)类所涉及信息,完全由平台大数据对接调取回填的,不需要上传证件,直接提交报名;大数据对接不能调取回填的,监护人要根据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后再提交报名。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六、工作流程 监护人下载“爱山东”APP,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进入“临沂市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入“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入口” →城区学校→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学校审核报名信息(需要实地核实的进行入户调查)→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法定监护人可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咨询片区招生学校,学校安排专人提供服务,指导监护人进行网上报名。外省市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可电话咨询,不接受现场咨询。 符合城区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所在片区学校就读申请,由县教体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报名城区学校,但未被审核通过的,由县教体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 七、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及值班时间 地点:莒南县第七中学(莒南县翠岭路1号)艺蕴楼三楼教导处。 值班时间:8月1日-8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13854993922 19953929117 八、重点工作 (一)精准摸底排查学校片区内的社区、小区,为网上顺利招生奠定基础(7月28日前完成)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本校片区内的社区、小区及村居进行详细统计并核实。 (二)协助组织网上报名(8月1日-8月5日) 该项工作主要渠道是通过六年级班主任向家长微信群发送通知,让家长认真阅读《2023年莒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莒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明白纸》《2023年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操作手册》,按照要求及时间节点规范进行网上报名。 (三)学校组织人员开展网上信息比对、入户核对等审核工作(8月6日-8月13日) 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监护人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比对审核,对需要实地核实的进行实地入户调查。网上审核期间,监护人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审核过程中,因证明材料不齐全等原因被招生学校驳回修改的,监护人要根据学校要求及时上传证明材料照片。 (四)做好村留守儿童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保障工作(9月1日前) 学校将摸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情况,准确掌握辖区内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信息。 学校将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依托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对农村留守儿童建立档案,对不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逐一核查,全面消除留守儿童失学、辍学问题,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 对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由莒南县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五)做好随迁子女入学保障工作(9月1日前) 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六)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9月1日前)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以及引进的符合条件高层次人才子女,各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保障政策,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七)规范延缓入学申请(9月1日前) 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莒南县户籍适龄儿童,其家长须于2023年8月6日—2023年8月13日向所在片区学校提交学生申请延缓入学有关材料,包括:莒南县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附件2)、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或残疾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经学校审验合格后,由学校统一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年限为1年(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满后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九、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做好招生工作,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结合实际制定招生工作方案,于2023年8月1日前将校长签字加盖公章的招生工作方案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备案。 (二)广泛宣传招生政策 我校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校长组织召开校长办公会进行传达解读今年相关招生政策;通过教师微信群让全体教师知晓,并号召全体教师通过不同场合、不同渠道宣传今年招生政策。 同时,学校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将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时间、入学资格、报名材料、工作流程及咨询方式和地点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布,及时、热心解答学生及家长的咨询,切实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 (三)实施阳光招生 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打招呼,坚决杜绝关系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切实保障教育公平。 莒南县第七中学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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