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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索引号: junanxianjnsd7054/2022-00000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莒南七中 组配分类:
莒南七中考试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6-21   作者:莒南七中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深化课程改革和考试管理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唱响教学主旋律。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考试的诊断发现、改进矫正、激励导向功能,促进学生“勤奋学习、快乐成长、全面发展”。为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务工作,实事求是地检查每位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特对考试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学校组织的考试主要包括阶段性检测和期末考试。

二、根据县教研室要求,音、体、美每学期需进行两次考试,体育成绩及时上报教育部。

三、考试宣传:

1、考试守则(音频)。2、处罚规定。3、曝光台。

四、考试工作组织:

1、校长总负责,教导处具体安排,各年级协调落实实施。

2、考试前,各教研组对迎考复习工作做出安排,制定计划。

3、考试后,各教研组及时对考试工作做总结,各位教师细致的结合本班学生实际,做好试卷分析并写出补偿措施。

4、学生要认真分析总结,发扬成绩,纠正错误,争取不断进步。

5、学校、各年级及时召开质量分析会。

6、排场原则:年级混合编场,前后不同班、左右不同级。

五、考勤规定:

1、考试、监考、阅卷期间,请假一律由校长签批,并将请假手续一份送教导处登记,以便安排工作,否则造成的工作失误由本人承担;一份送办公室刘萍主任,以便统计考勤。监考阅卷期间按平时的2倍扣款。

2、无监考、阅卷任务的教师照常上班,参加考勤,有事请假。

六、考场安排:

1、所用考场班级的班主任负责安排考场,张贴场标、考号(考号一律贴在课桌左上方);桌洞朝前;左右不同级、前后不同班;场标贴在教室前门左边的墙上,班级门牌下方。

2、座位从每场最里排开始,低年级在里,高年级在外,由前往后按8、8、7、7的顺序S型排列。

3、学生对号入座,严禁私自调换考场和座位。违者扣班级量化5分。

七、监考:

1、每科考试时,甲监考人员提前20分钟(第一场及英语考试提前30分钟)检查清理考场,组织学生进场,帮助学生对号入座。

2、监考教师考前在黑板上书写:科目、时间、页码、举报电话(13854993922),每场黑板上的内容要及时更改。

3、乙监考人员提前20分钟领卷,领取时要填写试卷、答题纸等领取人签字一览表,考前5分钟发卷,不得提前发卷。领卷迟到、未签名、领卷签错位置、试卷错领的教师每人次扣个人量化分2分。

4、监考人员要指导好学生填写学校、姓名、考号、座号,认真核对学生填写情况;缺考考生的试卷及答题纸,由监考人员填写并放在相应的位置装订。

5、监考人员要忠于职守,一前一后监考,做到十不准:(1)不准看阅小说报纸等书刊。 (2)不准闲谈、随便出入考场、擅自离开考场。 (3)不准提前、拖后分发试卷及答题纸、提前、拖后收交试卷及答题纸。(4)不准看、做学生试卷,不长时间站在学生跟前。(5)不准私自更改试卷,有勘误统一改。(6)不准把手机带入考场。(7)不准打瞌睡。(8)不准对考生作弊行为熟视无睹,坚决杜绝考场内考生趴着睡觉的现象。(9)不准迟到、早退、旷工。(10)不准做与监考无关的任何事情。

若违反以上规定,除了用电子屏及广播系统通报外,还将扣个人量化分,每人每次扣5分。

6、监考人员要严格监场,杜绝学生作弊现象发生,如发现作弊学生,用广播系统及电子屏通报作弊学生的班级、姓名、监考人员及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并扣相应班级及监考教师量化分5分且取消优秀班级的评选。

7、监考人员参与作弊,替考生做题,给考生传递答案,经考生检举查证确实,取消本年度所有评先树优资格。

8、监考人员收卷(含答题纸)时分年级按照考试号由小到大顺序整齐收交,对于缺考的学生由监考教师认真填写学生姓名、班级、考号、座号后放在相应的试卷位置。

9、监考过程中如遇其他问题,请到考务办公室联系。

八、试卷装订:

1、试卷用针线装订,装订前请监考教师仔细检查试卷顺序、试卷封面内容、考号、座号等,检查无误后方可装订,装订时一律用双股白线,沿虚线孔孔走线;不准出现错订、漏孔、漏卷、姓名外漏、倒页现象及不符合要求的装订,装订完毕后贴上封条。

2、装订份数要求:每考场按年级分别装订。(每考场两个年级)

九、阅卷:

1、阅卷教师按照分工按时到位。

2、阅卷组长要认真负责,合理分工,教师要服从组长的安排。阅卷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准提前离开阅卷点,阅卷时保持安静,不准闲谈,以免影响别人阅卷。

3、阅卷组长负责核对试卷答案是否准确,并严格按答案评分标准判分。各大题得分一定要写到题号前,再统计到合计栏。

4、阅卷教师不准私自拆封,对于阅卷过程中损坏的试卷由阅卷组长负责及时粘贴,不准丢弃。不准将试卷带出阅卷地点。

5、阅卷时,若有私自改动试卷卷面,私自拆封,故意改动分数的取消本学期量化成绩,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6、阅卷符号要求:正确的题不做标记,错误题一律用横线标出,全错的打叉号,空白题用斜线标明。在规定的地方填写所得分数,真正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

7、合计分数时要认真,合计每一份试卷前要查阅各题的得分是否齐全。分数书写一定要规范,避免犯低级错误,每本分数合计两次,合计人、复核人在试卷封面签名。阅卷人需在每本第一张试卷的相应题前及试卷封面上签字,不签名者每发现一本扣阅卷组长量化分3分,扣相关阅卷教师量化分5分。

8、阅卷结束后,组长负责清点试卷本数无误后,试卷、阅卷分工一览表一并送交教导处,教导处安排专人负责检查,每漏一项扣个人量化分2分;待教导处组织人员成绩登录无误后,阅卷组长及其余人员方可离开,阅卷工作才算结束。

9、阅卷过程中如遇其他问题,请到考务办公室联系。

十、成绩统计与分析:

1、教导处负责此项工作,负责检查、修改错误成绩并做好记录。

2、及时做好成绩分析。

十一、对考生违纪处理规定:

1、不按考号就坐,私自交换座位的。

2、携带小抄进入考场,一经查处的。

3、考试中,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的。

4、抄袭他人答案,有意将答案让他人抄袭的(包括答题纸没有反扣在桌面上的)。

5、传接答案,交换试卷的,高年级同学为低年级同学做题的。

6、被巡视领导发现作弊的。

7、考试中和老师顶撞,或以侮辱性的语言损害教师尊严的。

8、故意在试卷中作标记的。

9、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10、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填写姓名、考号的。

11、考试期间,考生把计算器带入考场的。

12、考试期间考生把橡皮、笔等考试用具相互传递使用的。

13、把手机带进考场的。

14、考试过程中趴着睡觉的。(每人次扣班级量化分0.5分)监考教师扣2分。

以上情况(除第14条外),经查属实,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者,该科成绩判零分,取消本人考试资格,所在班级降一名次并

取消优秀班级的评选。

所有工作人员对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各考务工作人员、监考、阅卷人员必须服从考试领导小组的安排,要严格认真履行职责,如出现工作失误,将通过广播系统及电子屏进行全校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