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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索引号: junanxianjnsd7009/2024-00000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莒南县第六中学 组配分类:
莒南县第六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5-27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消防检查制度

1.由学校安全负责人、安全员负责全校的消防检查。

2.安全员每半月对全校所辖的消火栓、灭火器具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通知各处、室负责人,通知单由安全员备案。

3.每月安全员需对安全通道、应急灯等进行检查一次。

4.每月由安全委员会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一次。

5.安全员对上述检查进行详实记录,每年将记录存档。

6.每季安全委员会对各处、室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检查,由安全员做检查记录。

7.每半年对各处、室进行安全演习检查一次。

8.每半年由安全员负责写出书面总结。

二、消防器材使用保管制度

消防器材使用保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财产和每个人的人身安全,为确保全校消防器材的合理使用,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如下规定: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象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消防器材,平时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于通风良好处。

2.消防器材实行专人负责,学校各重点部位由其负责人负责。

3.灭火器使用后及时上报安全员并说明情况返回空瓶,领取新瓶,使之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4.灭火器如因管理不当,丢失应追究其相关负责人责任,无故动用或保管不当造成报废,应当赔偿。

5.由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状况。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群防群治”。

二、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各总支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消防组织。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分别设兼职义务消防员,做到责任到人,各尽其责。

四、利用各种形式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师生员工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火警电话119)。

五、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综治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员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有关部门和人员要及时整改。对消防器材设备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消防器材设备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

六、保卫处每年至少集中组织消防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灭火演练。

七、保卫处配合学校档案室建立和完善消防档案。

八、师生员工要自觉爱护消防器材设备,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设备者,按有关规定予处罚,加倍赔偿损失。

九、消防器材设备不准挪作他用;消防箱内不准堆放杂物或倾倒垃圾;不准在楼房内点火;不准在校园内随处燃烧垃圾。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十、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造成火灾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各级部负责将本制度传达到每个师生员工。

四、安全防火责任制度

为确保学校安全,杜绝火灾发生,防患于未然,特制定防火责任制度。

一.每位更夫必须认识到防止火灾发生的重要性,熟悉并掌握消防知识,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责任心强、嗅觉灵敏、耳聪目明、反应机灵。

二.禁止使用电器。如:电褥子、电炉子、电饭煲、电炒勺、热得快、电暖气、电热杯;禁止私接乱搭电源;禁止为他人提供电源,禁止使用煤气灶。

三.教师下班要对教师办公室、教室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没切掉的电器,要切断电源,并认真做好记录,次日汇报责任区负责人。

四.熟悉责任区消防器材设施的位置,掌握消防器材、设施的用途及使用方法。每天要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汇报值班领导或安全责任区承包人。

五.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的大门钥匙,放到指定、显著位置,保证急需快取。

六.人员出入携带物品要认真检查,禁止可燃物、爆炸物带入楼内。

五、消防工作责任制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使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特明确消防工作的责任,规定如下:

一、校长的消防安全教育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为学校的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

2、主持制定学校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有意识的把消防安全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

3、组建学校的消防安全教育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学校的实施消防安全教育的具体工作。

4、把这项工作纳入学校常规管理,并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5、对教职工进行消防教育,制定对教职工的个人消防安全评价措施,并把评价结果纳入个人综合考核。

6、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及时排除。

7、做到不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灭火。

8、保护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二、班主任及其他教师的消防安全教育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的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制度。

2、在学校的领导下,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3、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要有消防防范措施,有请示报告。

4、采用各种适合学生心理特点的形式,组织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5、保护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学校职员消防安全教育职责

1、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

2、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3、主动接受消防教育,管电、管火、管理建筑物及易燃物易爆物品的人员,要持证上岗,规范操作,规范管理。

4、保护学生不受火灾侵害。

莒南县第六中学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