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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莒南县第六中学 | 组配分类: |
莒南县第六中学实验室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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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27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一、实验室的试剂,严禁用舌尝、用手拿、用鼻直接嗅。如接触过有毒物品,应及时清洗干净。 二、用玻璃器皿加热时,应注意加热的方法和注意事项,以防器皿破裂。 三、不准用汽油代替煤油或酒精作燃料。酒精、汽油等易燃品应放在密闭容器内,当大量的酒精、汽油等撒落地上时,应立即进行清除处理。 四、使用水银实验,应防止水银蒸汽中毒。当有水银撒落地上时,应立即进行清除处理。 五、进行射击实验(如有冲击摆实验进行的实验)时,不能站在射击的方向上。 六、用打孔器、针等切割或穿透物体时,不要用另一只手给物体做撑垫,以免穿透被机械穿伤。 七、刷洗玻璃器皿时,不要乱甩,以防酸、碱溅到他人身上。 八、学生分组实验应使用36伏以下交流电压,按规定安装保险丝,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所有用电工工具应有良好的绝缘手柄。 九、经常检查钠、钾和黄磷的保护液是否足量,严防其露出液面。 十、使用电烙铁,电炉子等电热器时,不要直接放在可燃物上,离开现场,应先切断电源。 十一、蓄电池充电要有人看护,开窗进行,在附近不得明火,防止氢气爆炸。 十二、仪器室应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并能正确使用。 十三、仪器室应设置电源总开关。离开仪器室,应切断电源总开关。 莒南县第六中学 2024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