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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莒南县第一中学 | 组配分类: |
莒南一中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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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27 作者:莒南县第一中学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一、学校校舍的分区要明确、合理、布局科学,联系方便,互不干扰、设计和规划要留有长远打算和余地。 二、学校校舍结构要合理,安全,采光、通风好,造型美观,朴素大方,光线充足,工能齐全,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 三、对原有校舍要经3名以上技术人员对其进行鉴定,能否继续使用,不合格校舍要拆除或彻底维修。 四、新建校舍要科学设计,合理施工,施工时必须委托有证明的人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学校要设至少2人的监工进行监督。工程建成后,必须请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五、学校要设专门的校舍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3次,定期定时对学校所有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做到出现事故立即上报,及时维修。同时,校舍的使用人员,也要及时汇报所在校舍的安全问题,做到出现问题及时上报。 六、学校的校舍要安全可靠,地面不渗水,房顶不漏水,内外墙皮无脱落、水管、电线正常才能使用。否则要加以维修,合格后,方能使用。 七、学校校舍的门窗、玻璃规格要符合采光要求和安全防范措施、关闭要密闭,开启要灵活、防锈漆要好,色泽美观协调大方。 八、学校每年要向县领导汇报校舍安全问题、要求财政拨款给予维修。 九、师生对校舍室内的墙壁,要认真保护,对损坏墙壁、墙皮者,给予纪律处分或罚款处理。 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学校校舍及其中财物,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秩序,违者根据不同情况视其轻重和表现。由学校或由当地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