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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莒南县第一中学 | 组配分类: |
莒南一中2023年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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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28 作者:莒南县第一中学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推进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2023年莒南县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招生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根据我县初中毕业生人数、我校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经市县教育局审核同意,省教育厅核准后,确定我校招收高一新生共计2700人,每班不超过55人(含)。 根据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原则上要将普通高中学校特别是优质高中招生计划65%以上的指标分配到高中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的要求,莒南一中招生计划中的1755人(2700人中的65%)。 我校按照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招收不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总数5%的特长生,莒南一中特长生招生计划110人。 二、招生范围 招生范围为本县区,不在莒南县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录取原则和方法 招生录取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志愿顺序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一)特长生录取 特长生报名、专业考试及录取由我自行组织,提前录取。特长生的招生政策及录取名单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特长生录取时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但学业考试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满分的60%,录满招生计划为止。对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可适当降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完不成特长生计划的;剩余计划作为相关普通生计划指标。必须依据录取方案招生范围执行,不得跨市、县招生,因自身原因导致违背政策无法建籍的,责任自负。已经被特长生录取的学生,将不能参与普通生的录取。 (二)指标生录取 指标生的分配办法,以初中学校学籍平台人数进行确定。指标生的分配对象为:在所就读的初中学校有连续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指标生录取,根据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数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指标为止。录取时,先将符合条件的考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志愿填报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报志愿,只要检索到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志愿,即可被该校录取。指标生录取,设最低控制线,控制线为学校录取分数线下5分(含)以内。如果有学校未完成指标生任务,剩余的指标作废。 (三)普通生录取 录取时先将所有考生(扣除已被录取的职教高考生、特长生、指标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考生排序位次,按照考生志愿填报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全部志愿,只要检索到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学生志愿,即可被我校录取。 录取的基本条件为综合素质均达到C及以上等级。录取时,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道德与法治科目成绩等级较高的考生。满计划时,若存在道德与法治科目等级相同的考生,则该等级考生全部录取,此种情形不视为超计划招生。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高中招生工作,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千家万户,学校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由县教体局、招生学校、初级中学分级管理,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 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成立“2023年山东省莒南第一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县高中招生领导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提高招生工作透明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板报、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招生工作政策,使广大学生、家长和群众认识高中阶段招生的目标和意义,了解山东省莒南第一中学招生的政策和措施,明白我校招生的具体做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社会环境,促进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将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录取程序等提前进行公开,增加招生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 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严禁违规争抢生源,不准印发招生简章和召开招生咨询会;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或公布中考成绩排名。 不准进入初中学校进行宣传;不准在报纸、电视、校园网、公众号上刊登或播放招生广告;不准突破招生计划招生;不准跨招生范围招生;不准超过规定班额编班(普通高中招生班额为每班不超过55(含)人);不准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不准抢拉或买卖生源;不准超标准多收费或提前收费;不准随意降低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严格学籍管理,未进入录取数据库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不准为未报到学生注册学籍,不准空挂学籍;不准接收无学籍学生在校就读;不准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自主选报志愿是考生的权利,学校要切实保障,不准强迫考生填报某个志愿,不准在报名期间扣留学生报名所需材料。 山东省莒南第一中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以及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行为。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招生期间,学校开设专门咨询电话,热情为学生和家长服务。 山东省莒南第一中学咨询电话:72123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