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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莒南县第一中学 | 组配分类: |
莒南一中休学、复学与退学办事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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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27 作者:莒南县第一中学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一、休学 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 2、学生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乙、丙类传染病并在传染期的,学校应要求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带其到具备传染病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治疗期在半年以上的,应要求其办理休学手续。 3、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患有其他疾病不能在学校进行正常学习的学生,学校应要求其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流程: 1、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相关医疗费用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到学校提出申请。 2、学校审核同意。 3、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4、办理休学手续。 (注:高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一般不准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当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续办休学手续。) 二、复学 学生休学期满应及时办理复学手续。未申请复学的,学校应通知学生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办理复学手续。 复学流程: 1、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康复证明到学校提出申请。 2、学校审核同意。 3、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4、办理复学手续。 三、退学 1、普通高中学生超过应复学时间一个月以上未申请办理复学手续或未提出继续休学申请的,按自动退学处理。连续休学两年以上,仍不能复学的,应予退学。 2、普通高中学生擅自离校,学校应通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督促学生返校。学生擅自离校一个月以上,按退学处理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3、普通高中学生自动申请退学。 退学流程: 1、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到学校提出申请。 2、学校审核同意。 3、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4、办理退学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