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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临沂市农业学校 | 组配分类: |
临沂市农业学校实习实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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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09 作者:临沂市农业学校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我校所有实习学生备案信息、实习计划上报、学生明细管理均已上传山东省职业院校实习管理平台。学生实习严格遵循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参加岗位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必须以有关部门发布的实习协议示范文本为基础签订实习协议,并依法严格履行协议中有关条款。 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实习协议应当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各方基本信息; (二)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 (三)实习期间的食宿、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安排; (四)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 (五)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六)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 (七)实习考核方式; (八)各方违约责任; (九)三方认为应当明确约定的其他事项。 组织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实习三方协议; (二)实习方案; (三)学生实习报告; (四)学生实习考核结果; (五)学生实习日志; (六)学生实习检查记录; (七)学生实习总结; (八)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音视频等)。 学校和实习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实习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人格权保护等有关规定。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