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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解读:审议《莒南县专利奖励办法》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发明创造积极性,结合《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加快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提高创新主体专利转移转化能力,设立专利奖专项奖励资金,表彰奖励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对技术(设计)创新作出的贡献。原《莒南县专利奖励办法》(莒南政办发〔2019〕6号)的部分条款,已与当前经济和事业发展新形式不相适应,有必要对《莒南县专利奖励办法》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完善,重新修定《莒南县专利奖励办法》。

二、政策实施方式

一是奖项设置。莒南县专利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各奖项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0项,其中授予发明专利的奖项数量不少于授奖总数的80%。

二是奖金设置。县财政每年设立20万元专利奖专项奖励资金,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奖金分别为每项20000元、10000元、5000元人民币。

三是授奖单位。县政府发布奖励通报,对获得奖励的专利权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三、政策制定社会影响

《莒南县专利奖励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山东省专利条例》《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与当前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形式、新要求相适应。通过政策制定,可以有效调动全社会发明创造积极性,提高全社会创新创造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舆论氛围。

四、政策实施作用及意义

202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对专利创造、保护和服务有了新要求,为了适应新要求,更好推进全县知识产权工作开展,重新修定了《莒南县专利奖励办法》。通过本办法的重新修定,有利于提高全社会创新投入,有利于提高发明人(设计人)的专利申请质量、提高全县万人高价值专利拥有量、提高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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