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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超主持召开第十八届莒南县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 |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提高城乡绿化美化水平,实现市域范围国土绿化全覆盖,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23年到2025年,在全市实施国土绿化三年攻坚行动。
二、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全县宜林国土绿化全覆盖,提高全县绿化美化水平,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三、制定依据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21〕5号)、《临沂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全市国土绿化三年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临林长办发〔2023〕8号)和《莒南县“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结合莒南实际,制定了《莒南县国土绿化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四、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各项文件要求,推动全民参与,坚持科学规划,参与“百千工程”村庄绿化美化,利用三年时间完成99个村庄990亩绿化以及709.8亩荒山绿化。
(二)基本情况。根据莒南实际,以宜林荒山(荒地)生态脆弱区和村庄两大区域为主体单位,编制荒山(荒地)绿化方案和村庄绿化美化方案,增加全县绿化覆盖面积,全面完成绿化攻坚任务。
(三)保障措施。依托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压实各级林长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定期督导检查,确保绿化攻坚行动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