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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伟主持召开第十八届莒南县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 |
近期正值我县采暖季,区域性扩散条件相对较差,如果不采取进一步措施,空气中多种污染物浓度将急剧上升,加上未知天气情况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叠加,容易引发严重污染天气,直接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适应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重污染天气频繁出现和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强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临沂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政府办公室于今年1月份制定了《关于莒南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此次常务会议再次提出要通过灵活的方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其意义在于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火灾安全隐患,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近年来,全国各地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警、伤人事故屡屡发生,不仅给伤者自身带来了终身的伤痛,也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损失。燃放烟花爆竹,百害而无一利,不仅噪音扰民,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市民身体健康,而且极易伤人、发生火灾,危及公共安全。
莒南是我们共同的家园,需要大家一起守护,为进一步减少空气污染、预防火灾事故、倡导文明新风尚,我们在此倡议: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参与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燃放烟花爆竹,不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在结婚、春节等纪念活动,选择电子鞭炮、喜庆音乐、鲜花代替传统烟花爆竹,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畅快呼吸新鲜空气。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积极开展禁燃禁放宣传,利用个人短信、朋友圈、个人微博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做宣传普及的志愿者,让更多的人自觉抵制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凝聚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正能量。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发挥主人翁意识,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消除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共建宜居宜业的生态莒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