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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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解读:《小型水库“巡库员”相关机制》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实施莒南县小型水库巡库员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对本次“巡库员”公益性岗位的岗位性质、岗位职责、岗位数量、选聘条件、岗位待遇、岗位期限以及如何进行管理进行详细的规定,为做好小型水库“巡库员”的选聘工作提供了政策文件依据。

“巡库员”公益性岗位是小型水库巡库员是由政府出资设置、非营利性、专职小型水库日常巡查及管护等工作所创新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

由于小型水库“巡库员”岗位职责要求选聘人员具有小型水库管理的的履职能力,本次选聘优先考虑将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原有水库专职管理员纳入巡库员名单,并对年度考核成绩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按照“动态管理,有序退出”的原则,做好巡库员与原有小型水库管理员的有效衔接。

“巡库员”将让我县真正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小型水库职业化管护队伍,实现巡库员的“专职、专业、专责”,构建起全面覆盖、管理规范的巡库员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小型水库管护能力与水平。在县域内乃至省内发挥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高标准的、可复制的有益经验,成为莒南县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一张靓丽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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