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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伟主持召开第十八届莒南县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 |
一、政策背景
省、市高度重视做好就业工作,把开发公益性岗位作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措施来抓。2021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接着召开了全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部署会议。指出:“十四五”期间,在全省创设120万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100万个,城镇公益性岗位20万个。2022年3月,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全市创设4.73万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4.2万个,城镇公益性岗位5300个。为落实省市决策部署,莒南县大力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2年创设4455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415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305个。
2022年9月28日、省人社厅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08号),全省现新创设20万个乡村岗;2022年10月17日临沂人社局等四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字【2022】96号),莒南需新增创设2600个。
二、决策依据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是2021年4月21日,省政府召开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电视会议,要求聚焦就业重点群体,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
三是2021年7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发一批农村护路、管水、保洁、治安、植树造林等乡村公益性岗位。
四是2021年12月1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组织实施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制定实施方案。
五是2021年12月13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5号),明确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办法。
六是省人社厅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08号)。
七是临沂人社局等四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字【2022】96号)。
三、出台目的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多种渠道,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就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社会政策要兜住兜牢民生底线,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特别是要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抓好重点群体就业,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把开发公益性岗位作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内容,统筹各方资源,加大岗位开发力度,有力促进了困难群体就业,提高了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
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是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兜牢民生底线的重要措施。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是省委、省政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城乡就业、促进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作为扩大群众就业、促进共同富裕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旨在扩大岗位规模,优化待遇保障,强化精细管理,推进城乡统筹就业,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生活水平。
四、主要举措
一是提高站位,主动作为。为扎实稳妥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工作,县人社局牵头县直13个部门和16个镇街,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工作流程和推进实施。二是精心谋划,形成合力。县人社局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岗位设置、政策解读和基层调研等基础工作。会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做好前期政策制定工作;会同教育、民政、水利、残联、乡村振兴等13个部门挖掘岗位资源,并与镇街对接确定岗位设置具体事宜,确保重点开发领域岗位应设尽设;会同各镇街做好岗位搜集汇总和分类整理,为困难群体就业搭建挢梁,实现各环节无缝衔接。三是加强指导,稳步推进。县人社局成立了3个督导组,分别到16个镇街开展实地调研,全面了解公益岗扩容提质行动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配套出台了《莒南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按照“一公告、二申请、三评议、四公示、五审批、六培训、七上岗”的七步流程规范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