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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份,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莒南 县财政局、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下发莒南发改字〔2021〕27号文件,文件中明确各类幼儿园收费。
第十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发展定位、市场需求、办园成本等情况自主确定。
第十一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按幼儿园类别收费,并进行动态调整。幼儿园类别分为省级示范、一类、二类、三类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认定并公布。凡已经登记注册但未经评定类别的幼儿园,其临时收费标准不得高于三类幼儿园收费标准。
莒南县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保教费收费标准(元/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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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幼儿园 |
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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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示范 |
360 |
720 |
一类 |
310 |
620 |
二类 |
260 |
520 |
三类 |
210 |
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