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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32号)要求,自2021年1月起,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一级每人每月137.5元,二级每人每月分别为122.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