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收费吗?

来源:县住房保障中心时间:2021-02-10 打印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进行室内装修产生建筑垃圾的,应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地点存放,并承担清运费用。

按有关规定自行清运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费。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处理的,建筑垃圾清运收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后,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再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装修电梯使用费、装修管理费及与装修相关的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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