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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做好优秀教师的评选工作,明确优秀教师的评选条件,从而起到激励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发挥教师队伍中先进示范带头作用,树立教师典范,特从德、能、勤、绩等四方面制定学校优秀教师的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在本校教龄满一学期以上的,满工作量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德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参评教师须在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学期以上。不从事第二职业,凡从事第二职业者不得参加学校先进教师的评选。
2、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和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师德出现问题一票否决。坚持素质教育思想,全心全意搞好教育教学工作。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师德良好,在同事间不散布不利于学校的言论,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以大局为重,维护学校和学生利益。维护学校威信,不与家长和同事发生矛盾,与人为善。
3、凡有推销教辅,办班、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等违背上级政策的均取消参评先进教师资格。
(二)能
1、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有开拓进取精神,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学科教学改革,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所教班科班风、学风好,教学成绩达镇平均水平。
2、有较强的课堂教学管理能力,课堂纪律良好,无乱堂、无瞌睡等。
(三)勤
1、积极参加市、县、校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教研活动做到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听课节数达到莒南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室规定的标准。
2、发扬主人翁精神,爱校如家,关心学校事务,积极配合班主任(科任)、其他教师做好班管理工作和学校每项工作。积极为学校分忧解难,乐于接受分配的各项工作。
3、各种资料按时上交完成,书写良好。凡迟交和不交者,不能评为先进教师。
4、应积极参加学校或科组安排的工作,并能出色完成,凡对学校或科组工作不积极参加,不能评为优秀。
(四)绩
1、教育和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对全校教育质量、教学水平的提高有积极作用。期末考试所任教的学科成绩必须达到学校学期初制定的学科质量目标。
2、每月备改检查被评为优秀,在全组教师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3、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热爱学生,特别是对待后进生,要满腔热情地关心和爱护,使学生能健康地成长。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三、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操作,民主管理。
2、每年度评选一次,按程序操作。
3、评选出的优秀教师给予当年度优秀教师称号。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优秀教师申报表》,并上交个人优秀事迹材料和有关印证材料。
2、学校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确定符合条件的参评人选,并综合确定初步候选人。
3、学校对初步人选的事迹在学校公示一周,广泛征求全校师生的意见。
4、学校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最终确定“优秀教师”人选,并在校务公开栏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当选,公示期如有异议者,学校将按有关程序处理。
莒南县第四小学
202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