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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参保人员异地门诊(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就医报销政策一览表

来源:县医保局 打印

结算类型

就医类别

人员类别

起付线

报销比例

门诊慢特病

市内就医

居民

500元

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为60%,最高支付限额8000元;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职工

在职

600元

3万元以内报销比例为80%,3万元至10万元报销比例为85%,10万元至18万元报销比例90%。

退休

600元

3万元以内报销比例为90%,3万元至10万元报销比例为92.5%,10万元至18万元报销比例为95%

异地就医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同市内

同市内就医报销比例,在备案的长期居住地以外就医的,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执行。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同市内

政策范围内费用先自付5%,剩余部分同市内就医报销报销。

普通门诊

市内就医

居民

在参保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一体化村卫生室和市内参保县区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无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

职工

暂无门诊统筹

异地就医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参保居民,无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职工暂无门诊统筹。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参保居民,政策范围内费用先自付5%,无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职工暂无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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