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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提升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能力。
奖补方式: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
申请程序: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上报至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成立评审小组进行项目评审,择优确定项目补贴对象,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通过后予以实施。
申请材料: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征信情况、项目实施内容、实施方案等。
咨询电话:0539-7212701。
受理单位:莒南县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补贴结果:项目验收合格后,资金拨付到经营主体固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