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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解读专家:朱礼峰,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管理科负责人
联系方式:0539-7312468
现场解答地址: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市莒南县黄海路21号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必然要求;能够保障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等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融入社会生活的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了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的具体要求。这部法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首次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定专门性法律,说明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为了进一步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我县决定开展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建立无障碍建设工作机制,完善无障碍设施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无障碍公共服务水平。
我县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有:
首先,明确了创建的工作目标,即提高我县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服务水平,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健康舒适、多元包容的公共空间。其次,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包括组织领导、工作任务、时间安排、保障措施等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创建工作,为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 障。明确了各项任务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并组织落实各项措施。同时,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完善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在财政投入、政策扶持等方面加大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的支持力度。同时,建立健全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考核评估机制,对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和项目的立项审批、设计施工、验收移交、管理维护等进行监督检查。为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政策支持。
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全面提升无障碍设施、服务的可及性和满意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无障碍环境的需求。
该实施方案对推进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工作,将有力地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提高无障碍设施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莒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