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朗读

专家解读:《莒南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解读专家:崔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县自然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

联系方式:7212734

现场解答地址: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沂市莒南县南环路中段北侧

一、供应计划内涵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指县人民政府在计划期内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的科学安排。

二、供应计划的目的意义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

三、供应计划编制主体

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县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四、供应计划编制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3)供需平衡原则;

(4)有保有压原则。

五、供应计划期限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计划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六、供应计划公布

县人民政府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应当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页)和相关媒体公开。

七、供应计划内容

2024年度全县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512.1714公顷。其中,住宅用地54.6865公顷(含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15.1255公顷),商服用地7.535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04.607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9.535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15.8059公顷。

八、供应计划实施

供应计划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县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案,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