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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解读人及职务:莒南县住建局局长 闫仲儒
电话解读咨询:0539-7312468
现场解答咨询:莒南县住建局
地址:莒南县黄海路21号
县政府网站:闫局长,请问本次制定的《莒南县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出台背景、主要目的是什么?
闫仲儒:无障碍环境建设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大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必然要求;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社会生活,促进全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促进社会融合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中国残联维权部《关于确认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申报地方名单的函》(建司局函城〔2024〕3号)精神,我县被列为全国无障碍建设县申报地方之一。为推进我县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不断提高我县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制定此《实施方案》。
县政府网站:《莒南县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有哪些具体依据?
闫仲儒:2021年10月26日,中国残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指出:“各地要推进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相关规划、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老龄化、信息化规划等,制定本地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我县积极响应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管理办法》,积极组织专家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摸底调查,结合我县无障碍环境建设现状,研究制定本方案。
县政府网站:在《莒南县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哪些工作内容?
闫仲儒:《实施方案》划定了在我县无障碍建设示范县的创建范围,提出了完善机制、调查体检、推进建设、总结经验等四大重点任务,涵盖了城区市政道路、公共交通设施、应急避难场所、居住社区建筑、特殊福利设施、公共服务建筑、公共活动空间和信息交流门户等建设改造内容。明确了各单位职责,划分了工作职责,统筹推动各项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分期分批推进我县无障碍环境建设。
县政府网站:如何保障《莒南县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
闫仲儒:为做好我县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我们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建设任务划分城市建设、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居住社区、商业建筑、特殊康养、应急避难和信息交流等8个工作专线,明确各专线工作任务及具体要求,形成了“从点到线、由线及面”的协调推进机制。同时,建立了无障碍建设改造定期调度通报制度,针对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困难大、任务重、差距大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跟踪督查,限时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