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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
县政府网站:您好,田局长,为什要制作该方案呢?
田锋:为改善城市和乡村的声环境质量,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莒南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区划》),这是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
县政府网站:可以说一下该方案的制定依据有哪些吗?
田锋:《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等。
县政府网站:该方案是怎么样制作出来的?
田锋:2022年9月委托临沂君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我县声功能区划工作。临沂君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收集、整理土地利用规划、行政区划、交通路网等资料的基础上,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结合莒南县县城和临港经济开发区中心城市实际情况,编制了《莒南县建成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并于2022年12月20日通过专家评审。
县政府网站:该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田锋:1.适用范围:以《莒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和土地利用现状为依据,根据城市发展和环境管理需求,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覆盖我县中心城区规划区和临港经济开发区中心城区。莒南县城区划范围东至东环路,北至北七路、北环路,南至南外环,西至西环路和西外环以西区域。临港中心区域东临朱芦镇边界,北至厉家寨三路,南至新石铁路,西至大山西路以西。同时对未涉及到的乡镇驻地和农村地区提出相应控制要求。
2.区划结果:莒南县县城划区总面积65.20km2,1-3类功能区规划区总面积54.48km2。其中1类功能区面积最大,为25.10km2,占整个区划面积的46.07%;2类功能区面积为10.84km2,占整个功能区划面积的19.85%,3类功能区面积为18.54km2,占整个功能区划面积的33.96%。
临港中心城区总面积15.25km2,1-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面积为13.24km2。其中1类区面积为12.21km2,占整个区划面积的92.22%;2类区面积为0.97km2,占整个区划面积的7.32%;3类功能区面积为0km2,占整个功能区划面积的0%。
3.功能区类别及执行标准:本次莒南县建成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1、2、3、4类。各类功能区的声环境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执行。昼夜时间划分:昼间为六时至二十二时,夜间为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
县政府网站:该方案有起草法律依据吗?
田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用地现状,划定本行政区域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将以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建筑物为主的区域,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范围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范围应当向社会公布。
政策咨询渠道:莒南县生态环境局
政策咨询电话:0539-7212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