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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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县人社局局长孙瑞金同志介绍我县在帮扶困难人员就业上采取的优秀做法

来源:县府办 打印

县政府网站:孙局长您好,困难人员就业一直是就业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请您介绍下我县在帮扶困难人员就业上采取的做法。

孙瑞金:一是鼓励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根据《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吸纳符合《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2020年,我县全年共落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9.7万元,惠及132人次,落实疫情期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43.4万元;为招用高校毕业生的企业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6.2万元,惠及高校毕业生62人。2021年,我县落实了一季度的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共计5.2万元,第二季度补贴申报工作已开展受理。

二是完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保障。对于灵活就业后自主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县人社部门也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2020年,我县先后于8月份、10月份、11月份开展了3批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受理工作,将补贴的金额增加至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为2579名困难人员发放灵活社会保险补贴共589.7万元;2021年,我县也将继续采取定期受理的方式开展此项补贴落实,具体受理时间一般在7-8月份灵活就业社保缴费标准出台后,详细受理公告和申报方式可关注“莒南人社”微信公众号和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进行查看。

三是兜底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近年来,县人社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责,结合各相关部门岗位需求,积极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020年,我县重点针对城镇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群体,托底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8人;强化农村公益性岗位,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帮扶力度,2020年,我县开发农村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168个,累计落实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10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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