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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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报近期从湖北省到大店镇漏管人员的公告

来源:大店镇人民政府 打印

广大村民朋友们:

你们好!

新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席卷而来,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在省、市、县具体指导下,大店镇党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正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障全镇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现就举报从湖北省到大店镇未进行登记和未主动居家隔离人员及与已确诊感染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公告如下:

1.请近期从湖北省到大店镇的人员及与已确诊感染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要积极主动打电话到所在村(社区)进行报告,并等候大店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此前不要接触任何人。

2.当前大多数从湖北省到大店镇的人员与已确诊感染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都主动配合协助我们进行了登记工作,但仍有个别人员故意隐瞒不报,根据《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呼吁广大村民朋友向大店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如实举报从湖北省到大店镇未进行登记备案和未居家隔离人员及与已确诊感染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线索,我们将严格做好举报人隐私保护工作。

4.请广大村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传播未经确认的消息,对引起群众恐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举报电话:0539-7813088。

                         大店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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