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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符合报名专项公益性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
根据《临沂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临办发〔2020〕3号文件)的规定,由政府开发部分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用于解决和促进退役士兵再就业。现将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或重大违纪行为,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选择安置工作的,未能就业或下岗失业且目前仍有就业能力但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4、在法定的就业年龄以内。
二、以下情况不符合报名规定
1、有违法犯罪或重大违纪行为的。
2、退役士兵所在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退役士兵自动离岗、主动辞职的,因各种原因被单位开除的。
3、有工商注册信息的。
4、身体状况不符合上岗条件的。
5、已在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上岗的;退役士兵申请公益性岗位后,因个人原因未到用人单位报到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协议的,不得再次申请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
6、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7、其他违反有关文件、规定的。
三、岗位性质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设置、专门用于促进就业困难退役士兵再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是政府为解决退役士兵再就业困难提供的过渡性救助兜底措施,不是重新安置,从事公益性岗位的退役士兵不属于使用单位正式在编职工。退役士兵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协议,根据临办发〔2020〕3号文件第四章第十三条规定,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报名所需证明材料和登记地点
报名人持本人身份证、退役证等相关证件、近期两张2寸免冠照片,到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报名登记,审核合格后,填写《莒南县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本人无法到现场登记报名的,可委托近亲属代替报名。受委托人持书面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退役证等原件或复印件、退役士兵本人照片,到现场代替进行报名登记。
五、选岗和聘用
(一)公开选岗。采取现场电脑两轮摇号抽签的方式进行选岗。先由电脑摇出抽签顺序,本人按抽签顺序通过电脑抽出选岗顺序,再按选岗顺序进行选岗。
(二)公示。选岗结果在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莒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区公示5个工作日。
(三)报到和上岗。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开具上岗介绍信。退役士兵持上岗介绍信,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上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不再接收。
六、管理和待遇
(一)岗位管理。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工作机制。用人单位要与退役士兵签订专项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该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与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协议,依法按有关规定停发因建立公益性岗位劳动协议享受的相关补贴。
1、严重违法违纪的;
2、违反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3、组织、策划、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和聚集上访活动的;
4、不遵守使用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经批评教育仍拒不改正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上岗的;
6、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7、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本人注册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商业经营及创办社会组织的;
8、在选岗前隐瞒身体健康状况,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9、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
(二)薪酬待遇。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薪酬待遇(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包括基础薪酬和考核奖励。薪酬待遇按不低于莒南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6倍执行;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医疗等5项社会保险。
已在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上岗的人员,不再发放下岗失业生活补助金。
本次申请登记时间从2024年10月24日8:30开始,2024年10月31日下午17:30截止,截止时间之后申请登记的将在下一批次进行安排。
联系电话:17662872069
莒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