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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王宝志权籍调查结果的公告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

2019年8月,我县王宝志依据(2018)鲁1327执恢49号之二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该宗土地位于洙边镇崖子村,该宗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2019年8月1日我中心派人进行了权籍调查,现将权籍调查结果予以公告(详见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根据《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若有相邻利害关系人对该宗地的权籍调查结果有异议的,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复查申请,异议不成立的,复查所需费用由复查申请人承担。逾期不申请,则以该权籍调查结果为准,我中心将根据权籍调查结果为该宗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08月02日

附件【复件+附件+-权籍调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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