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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临沂长源建设有限公司依据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鲁1327执恢51号,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该宗土地位于县城淮海路中段南侧,该宗地面积为9789.4平方米,用途为仓储用地。2019年05月我中心派人进行了权籍调查,现将权籍调查结果予以公告(详见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根据《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若有相邻利害关系人对该宗地的权籍调查结果有异议的,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复查申请,异议不成立的,复查所需费用由复查申请人承担。逾期不申请,则以该权籍调查结果为准,我中心将根据权籍调查结果为该宗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