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朗读

莒南县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认定结果的公告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 打印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开展核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历史遗留矿山(第一批)核查认定结果进行公告,详见附件1。

公告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告结果有疑义的,可向莒南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

公告时间: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22日

联系电话:0539-7212734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2月22日


附件【莒南历史遗留矿山(第一批)核查认定表(2)(1).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