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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社会组织:
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民发〔2021〕16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鲁民〔2021〕23号)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针和“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总要求,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在助力乡村发展、建设生态宜居乡村、推动乡村基层社会治理、参与农村扶老助幼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应有力量。
二、总体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作用,形成以党建为统领的帮扶模式,确保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服务为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村民需求为导向,发扬“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精神,发挥社会帮扶主力军作用,主动找准位置,自觉担当作为,实现做贡献、促发展、受教育的有机统一。
坚持自主创新。不拘泥形式,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自我创新能力,力争实现社会组织自身优势与村情民情有机结合的良好帮扶机制。
三、帮扶方式
全县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特点,对标“五大振兴”,根据结对村帮扶对象实际情况,制定帮扶措施,提供多样化的帮扶活动,做到一村一策,切实提高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产业振兴方面,立足技术帮扶,为结对村农副产品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指导,发挥互联网直播优势,搭建产销平台,帮助结对村销售优质特色农副产品,增加群众和村集体收入;文化振兴方面,对结对村文体活动爱好者,提供定向指导,开展各类文体下乡活动丰富业余生活,引导和带动乡村文化建设;人才振兴方面,以培养技术型农民为目标,鼓励职业培训学校、农业类社会团体提供种养殖、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推荐就近就业;生态振兴方面,对村庄绿化、美化进行技术指导,鼓励生态保护、园林设计类社会组织提供绿化苗木、花卉种植、墙体美化服务,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培训等;组织振兴方面,与村党支部通过“组织联建、党员联动、活动联办”等形式,加强党建工作互动交流,互相学习借鉴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制度,实现基层党建互学互促。
四、方法步骤
按照自愿、就近的原则,采取“一社帮一村”“多社帮一村”“一社帮多户”等方式,可重点与第五批第一书记任职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一)广泛宣传发动。广泛开展宣传,鼓励引导全县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助力乡村振兴行动中来。
(二)精准对接认领。通过结对村报送帮扶需求、社会组织认领帮扶需求、社会组织与结对村对接等程序,开展社会组织与结对村结对帮扶。
(三)制定帮扶计划。社会组织主动发挥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优势,根据结对村实际,选准突破口,与结对村书记共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
(四)开展帮扶活动。社会组织根据帮扶计划,按节点、步骤落实帮扶措施,并及时总结帮扶成效。县民政局将不定期调度县管社会组织帮扶活动开展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平台,线上线下紧密结合,大力宣传乡村振兴面临的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政策举措,及时报道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
(二)做好培育发展。县民政局将结合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相关工作要求,在社会组织定向指导结对帮扶村的基础上,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通过备案登记社区社会组织等措施,建立助力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结果运用。将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情况纳入社会组织年报、等级评估、政府购买服务等事项的重要参考内容,对帮扶成效突出的社会组织进行通报表扬,打造一批品牌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持续、主动参与乡村振兴,形成常态化帮扶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