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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决定在全省开展“净网”行动。现印发明白纸,请各企业认真对照以下要求,自查整改。
本次行动整治对象:名称中含有“生物”“医药”“科技”“营养”等字样的食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四类企业)。
本次行动整治行为:1.网络虚假宣传行为;2.网络广告违法行为。
本次自查整改时间:2022年2月16日前完成
一是企业对标自查。
1.查产品。核查企业的产品种类,梳理汇总在网络上发布的所有宣传信息、广告及发布平台,并形成台账。
2.查标签、说明书。是否含有明示或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等内容,是否在标签醒目位置标注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是否存在利用名称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确认企业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等有关要求。
3.查广告。主要检查以下内容:是否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是否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是否含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是否含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等内容;是否在网络上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是否在网络上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等。
4.查虚假宣传行为。检查是否存在对产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作虚假、夸大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二是梳理发布平台。企业统计发布其产品广告和宣传信息的平台数量并形成台账,包括但不限于自办网站、商业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搜索引擎、论坛、贴吧等发布广告和信息的平台。
三是清理违法信息。针对自查情况,对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采取以下措施:
1.自行删除在自建网站或者其他网络上的所有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信息。
2.无法自行删除的,要立即通知相关平台下线、删除有关违法广告或者虚假宣传信息。
3.通过广告商发布网络广告的,要立即通知广告商终止发布网络违法广告,并要求其从相关网络平台撤回违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