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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明白纸

来源: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

年报通知: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我县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21年度年报公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年报要求:

1.年报时间。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

2.年报对象。凡于2021年12月31日(含)前在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部门、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

3.报送方式:各类市场主体通过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http://sd.gsxt.gov.cn/)报送年报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也可以以纸质方式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报。

未报后果:

1.对于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标记为异常状态,并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

2.政府部门将继续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3.在政府采购、银行贷款授信、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政策奖励、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受到限制或禁入。

注意事项:

1.以上后果如有变化,请以即将出台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为准。

2.市场监管部门不会以任何理由对年报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谨防诈骗。

3.申报网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http://sd.gsxt.gov.cn/)

4.全省统一年报咨询电话:0531-82679001。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539-7288017 。

5.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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