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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乡村之星年度考核的通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打印

各镇街:

根据《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沂蒙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拟对管理期内的省、市乡村之星进行2021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核范围与对象

2、齐鲁乡村之星。第六届、第七届齐鲁乡村之星。

3、沂蒙乡村之星。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沂蒙乡村之星。

二、考核内容

对上述管理期内的齐鲁乡村之星、沂蒙乡村之星,考核2021年内的表现情况,进一步了解掌握省、市乡村之星在届期内的思想、学习、工作业绩和乡村振兴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情况,重点考察以下内容:

政治思想:是否在政治上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工作业绩: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注重提高个人素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是否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善于学习,开拓进取,在生产和经营中取得新成绩、作出新贡献。

示范带动:是否在所在行业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影响和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是否做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按照个人总结,镇街初审,市、县级审核、评价的方式进行,其中齐鲁乡村之星人员填写附件1:《齐鲁乡村之星年度考核表》、沂蒙乡村之星人员填写附件2:《沂蒙乡村之星年度考核表》。

四、需报送材料及有关要求

报送材料1、个人工作总结1份(纸质版需签名按手印、电子版)

2、《齐鲁乡村之星年度考核表》2份(纸质版需正反双面打印和电子版)、《沂蒙乡村之星年度考核表》2份(纸质版需正反双面打印和电子版)

3、无违法违纪证明1份(镇街纪律检查委员会出具并盖章)。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镇街派出所出具)。有违法违纪的,必须标注此人的单位职务、违法违纪原因和何时被何单位处理)。

4、附件3:基本信息统计表(电子版)

5、报送时间地点:所有材料需于2022年1月10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联系人:宋伟茂,联系电话:13371275502

附件:1、齐鲁乡村之星年度考核表

2、沂蒙乡村之星年度考核表

3、基本信息统计表

莒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4日

附件【附件1齐鲁乡村之星年度考核表.doc
附件【附件3基本信息统计表.docx
附件【附件2沂蒙乡村之星年度考核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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