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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
根据《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5〕135号)规定,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并组织评审,省里遴选出第八届齐鲁乡村之星建议人选。为进一步增强评选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决定对我县7名第八届齐鲁乡村之星建议人选进行公示和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在各推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推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可采取在显要位置张贴公示公告,单位网站、内部局域网同时公示等多种易于周知的方式公示。公示期间,如对人选相关情况有异议,可以直接向单位人事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反映时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张贴公示的内容及形式需拍照留存。
二、考察。公示期间,各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人选的考察。重点考察本人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社会贡献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时,要审查人选申报时纪检监察、税务、综治、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听取所在单位对其综合表现情况及公示情况的介绍,与所在单位5名以上同志个别谈话,查看反映其本人工作业绩的证明、证书和实物等。
三、有关要求。各镇街推荐部门和人选所在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公示和考察工作,认真受理对公示人选的举报和情况反映,仔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对每个人选均要写出500字左右的考察材料,以镇街为单位对所有考察人选写出公示和考察情况报告,加盖政府、部门公章后于2022年1月4日上午12点前报县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
公示期限: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
接访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地点:莒南县黄海路12号农业农村局一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0539-7212701
电子邮件:jnsn2010@163.com
附件:第八届齐鲁乡村之星建议人选公示名单(莒南县)
莒南县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
第八届齐鲁乡村之星建议人选公示名单(莒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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