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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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莒南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的公示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为保障莒南县近期项目用地,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促进莒南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和省自然资源厅有关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相关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莒南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该方案有利于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

(一)调入情况:调入地块总个数1 个,总面积82.3640 公顷,现状地类以2020 年城镇村属性不打开的国土变更调查为基础,其中建设用地2.8445 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79.5195 公顷。

(二)调出情况:调出地块总个数5 个,总面积82.9200 公顷,现状地类(以2020 年城镇村属性不打开的国土变更调查为基础),其中建设用地3.3835 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79.5365 公顷。

(三)优化分析: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符合自然资发〔2023〕193号文等规定的局部优化情形。调入城镇开发边界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调入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各类安全底线红线。优化后的城镇开发边界能更好保障莒南县近期有关产业项目用地,加快推进莒南县开发建设。

(四)优化结果: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空间管控要求。优化后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3746.9604 公顷,小于原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3747.5164 公顷,扩展倍数1.39,等于原扩展倍数1.39。调入增量面积≤调出增量面积。优化后,全县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增加,对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无影响,对城镇空间结构、详细规划编制单元等不造成不利影响。

二、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9日,为期10天。

公示方式: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unan.gov.cn/

公示公告栏意见反馈渠道:

(一)邮件反馈。邮箱地址:jngtjghk@126.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注“城镇开发边界”字样)。

(二)信件传达。邮寄地址: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楼国土空间规划科;邮编:276600(信封封面请注明“城镇开发边界”字样)。

为便于更好沟通和完善方案,请您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莒南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10.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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