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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1月份检查计划公示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为严格落实涉企联合检查平台使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据2024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现将11月份(11月1日至11月30日)检查计划进行公示。

检查对象:

山东惠斯肉制品有限公司

山东广华农产品有限公司

临沂贵龙木业有限公司

山东中曾康弘硅胶科技有限公司(10月未检查)

临沂拓驰能源有限公司(原日照润通石化有限临沂第三加油站)

莒南江红烟花爆竹经营部(10月未检查)

莒南县庆业超市

莒南县明艳烟花爆竹经营部

莒南县王金伟超市

莒南新材料产业园智能制造戊类仓库(9月未检查)

山东森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楼(9月未检查)

山东诺博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高性能复合新材料项目(9月未检查)

山东大自然家纺有限公司服务楼建设项目(9月未检查)

莒南县第六中学教学楼、餐厅、风雨操场项目(9月未检查)

临沂鑫海不锈钢有限公司高端不锈钢新材料全产业链智能制造加工项目(9月未检查)

执法理念: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边执法、边普法,检查时讲明问题隐患,指出问题依据,向被检查企业说清事理、说通情理、说透法理,讲清“事故教训”危害,明晰隐患整改要求,主动当好“宣传员、监督员、服务员”,提升应急执法监管公信力;

(2)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机制,探索柔性执法机制,强化包容审慎执法。

执法要求:

(1)聚焦重点检查事项,突出检查重点,科学制定执法检查方案,开展精准执法;

(2)严格“亮证执法”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3)严格落实执法廉政承诺制度,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4)入企检查,做到“应联尽联”,避免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查深查透”;

(5)被检查企业应当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动配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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