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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企业培植机制,助推全县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8月24日,莒南县人民政府印发了《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莒南政发〔2021〕18 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县通过科学运用亩产效益评价结果,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政策措施和保障措施。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工业企业更加客观、深入地了解《意见》,共同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意见》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重大意义
“亩产效益”评价改革是省、市重点改革推进事项,是省、市综合绩效考核指标,考核的重点是差别化政策的制定和运用。2019年,为推动全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向纵深发展,深化评价结果运用,加快推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亩产效益评价结果运用的指导意见》(临政字〔2019〕185 号),要求强化属地责任,各县区政府作为工作主体,要加强政策研究和工作创新,及时制定出台深化亩产效益评价结果运用的政策意见及操作细则。2021年,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鲁工信运〔2021〕43号,要求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
我县近年来高度重视工业经济发展,从2010年起确立了“工业强县”发展战略,先后实施了“工业提质增效年”、“骨干企业三年培植计划”等行动,全县工业经济总量不断扩大,工业结构不断优化,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是我县落后动能要素占用多、产出效益低的问题较为突出,资源要素错配成为限制工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制定出台我县《关于加快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通过科学运用亩产效益评价结果,确立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对于加快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企业培植机制,助推全县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意见》编制过程
省、市通知、意见印发后,县工信局立即组织精干力量着手准备我县《意见》起草工作。县工信局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以《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产效益评价结果运用的指导意见》(临政字〔2019〕185 号)文件精神为依据,在我县原促进工业发展政策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市县发展工业的优秀经验做法,结合现实情况和亩产效益评价工作需要,对我县扶持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进行了调整补充,并经局领导及有关业务科室讨论完善,形成《意见》征求意见稿。期间,侯占夫县长多次过问进展、提出要求,指示尽快出台。为切实提升《意见》科学性、指导性及可操作性,2021年7月13日至8月12日,莒南县工信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对《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8月4日,县府办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将《意见》征求意见稿发送到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等各职能部门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与征求意见稿相关的反馈意见。8月21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印发。
三、《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政策措施和保障措施四部分内容,主体围绕建立与亩产效益评价相适应的资源要素配置机制,设置了差别化用能配置政策、差别化供地保障政策、差别化排污管控政策、差别化要素价格政策、差别化金融支持政策、差别化财政奖补政策、差别化创新引导政策、低效企业动态出清政策和优化土地盘活改造9大类政策政策,引导企业提升质量标准,打造知名品牌,提高管理水平,实行技改提升和创新发展,引导低效企业退出用地,促进优胜劣汰,推动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集聚。
四、《意见》主要政策创新点
(一)政策措施方面
1、实施差别化用能配置政策。电力、燃气供需失衡需启动有序用能方案时,在确保民生的前提下,优先保障A 类、B 类企业需求。对 C 类、D 类企业除扩产能技术改造外,原则上不得增加用能指标,扩产能技术改造项目单位产品能耗必须实现降低,实行有序用电时作为主要限制对象。
2、实施差别化供地保障政策。强化工业发展用地保障,全县每年40%以上的新增土地指标用于工业,优先保障 A 类、B 类企业用地。积极探索实践“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标准地”入市,拓宽工业用地渠道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标准地”入市,拓宽工业用地渠道。
3、实施差别化排污管控政策和要素价格政策政策。对A 类、B 类企业优先供给污染物排放指标,优先列入绿色标杆企业名单,享受错峰生产豁免政策;对 C 类、D 类企业加强排污管控,削减一定比例的排污总量指标,不得列入绿色标杆企业名单。对D类企业实施差别化用电、用水和用气价格政策。
4、实施差别化金融支持政策。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服务;设立莒南县财金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县政府委托开展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基金业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优先为A 类、B 类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服务,优先支持 A 类、B 类企业享受融资担保和无还本续贷政策。支持当地法人银行机构对 A 类、B 类企业探索实施适当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和贷款利率定价优惠支持。
5、实施差别化财政奖补政策。在支持企业提升质量标准、打造知名品牌方面,奖励由原来的在市级以上媒体推出广告宣传改为直接奖励同等水平的奖金。在支持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方面,增设“完成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补助;完成2021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新设置了支持企业绿色发展、上规模两方面政策。差别化创新引导政策方面补充了支持企业搭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争创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制造业新型研发中心、高端装备制造业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的奖励措施等。
6、实施低效企业动态出清政策。结合了市对县僵尸企业出清的要求,以亩均税收万元以下工业企业和亩产效益评价D类企业为重点,坚持提升与倒逼相结合,开展低效企业整治提升行动。优化土地盘活改造政策方面,“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实施“五化管理”。
(二)保障措施与应用方面
1、提出了每年设立不低于2000万元的工业发展扶持资金。
2、财政奖补与亩产效益评价结果密切挂钩。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为A类(优先发展类)、B类(支持发展类)企业、C类(提升发展类)的企业均能享受,但是享受的比例有所差异,A类100%,B类75%,C类50%,提振C类企业转型升级的信心和动力。补充了“不在评价范围内和未参评的首次小升规企业,满足相关条件的按照B类企业执行奖补;未参评的规下企业不享受有关奖补;规模以下企业不执行差别化要素价格政策”。通过政策的差异化应用,不断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构建创新驱动主导、结构布局合理、市场竞争力强、财税贡献率高、绿色低碳安全的新型工业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