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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步伐,推进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助推工业领域新旧动能转换,实现全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8月24日,莒南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莒南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2021-2023年)的实施意见》(莒南政发〔2021〕1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2021-2023年我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工作目标、重点方向、工作任务及保障措施,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工业企业等更加客观、深入的了解《实施意见》,共同推动我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稳步向前,现将《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重大意义
技术改造是指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扩大出口、降低成本、节约能耗、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劳保安全等目的,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条件进行的改造。实践证明,用先进、实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不仅具有投资少、工期短、见效快等特点,而且不需要再铺新摊子,能有效避免重复建设,同时还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改变增长方式、提高企业的效益和竞争力,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最直接、最有效、最持续的有力抓手。近年来,省、市高度重视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2020年,山东省工信厅出台了《山东省传统产业智能化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开展临沂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2020-2022年)的实施意见》;2021年,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加快推进传统产业
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企业技术改造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工业领域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明确。
制定出台我县《实施意见》,对进一步落实省、市相关部署,激励我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积极性,推进我县产业转型升级
,促进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意见》编制过程
省、市意见印发后,县工信局立即组织精干力量着手准备我县《实施意见》起草工作。高晓龙副县长多次过问进展、提出要求,指示尽快出台。局规划与技术改造科征求初步意见和建议,经局领导及有关业务科室讨论完善,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切实提升《实施意见》科学性、指导性及可操作性,8月4日,县府办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发送到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等各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县工信局邀请金胜粮油、碧海机械、兴泉油脂等有关企业家代表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多层次、多维度广泛征求修改意见,积极沟通协商采纳吸收,在保障时效性基础上,有效提升了《实施意见》质量。2021年8月24日,莒南县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工作目标、重点方向、工作任务及保障措施四项内容。总体围绕“工业强县”战略实施,以冶金、食品、机械等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为重点,按照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集群化的改造思路,实施重大技改项目推进工程、传统制造业装备升级工程、“互联网+”推进工程、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工业高质量培植工程、“工业绿色制造”提升工程、专家询访诊断工程、产业集群提升工程八项工作任务,引导和推动工业企业通过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应用,实施更大规模、更高层次的技术改造。
四、《实施意见》主要政策创新点
《实施意见》在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意见基础上,坚持高点定位、高标谋划、高效推进,创设性的将设备补贴与亩产效益评价结果相联系,并提出对绿色制造体系的奖励措施。
(一)设备补贴与亩产效益评价结果相联系。对制造业企业实施的手续完备且在《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为鼓励类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设备补贴。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改造过程中生产、检测、研发设备和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费用及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购置费用按一定比例(“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A类的10%、B类的7.5%、C类的5%、D类的不享受)由受益财政给予补贴。
(二)对绿色制造体系的奖励措施。鼓励工业企业实施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对被认定为市级绿色工厂的工业企业由受益财政补助30万元,认定为省级、国家级绿色工厂的,再分别增补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