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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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莲子镇临时救助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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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政府(办事处)或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如下:

1、本人书面申请;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本索引页;

4、农村信用社账号复印件;

5、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在接到相关申请及相关材料后,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对象,由村委会或单位在《石莲子镇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盖章,分期分批上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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