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厂中厂”隐蔽性强,安全基础普遍较差,因“厂中厂”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多发频发,是监管的待解难题。为有效做好“厂中厂”安全监管工作,莒南县创新“四个一”工作法,在全县组织开展“厂中厂”摸底排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提升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
“一个专班”全覆盖,“督导考核”压责任。该县成立由应急、农业农村等11家成员单位组成的专项整治行动专班,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分析”抓落实制度,强化监督考核,定期亮进度、晒问题、亮先进、晒成效。该县成立16个督导检查组,每周对镇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查明访,截止目前共检查企业256家次,排查一般隐患95条,重大隐患15条,已全部整改完毕。一并邀请安全专家通过现场授课和视频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镇街和部门监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开展“科目式”培训,录制《企业讲安全》,《警示篇》对企业进行警示教育,梳理印发“厂中厂”知识要点“明白纸”,强化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改能力。2024年10月14日,该县组织召开全县“厂中厂”安全培训暨事故警示教育会议,该县各镇街应急办主任、相关部门单位的业务科长及涉及“厂中厂”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20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此次会议对‘厂中厂’安全管理的相关理论知识,对承租户企业的引导宣教,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及应急演练活动等方面进行了培训,通过此次培训,我更深刻的认识到抓好‘厂中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对如何管理‘厂中厂’更加明确,我们也将以此次培训为抓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山东白龙机械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化树信说。
“一个机制”全覆盖,“打小打早”见长效。该县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厂中厂、园中园”及关停并转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坚持制度规范先行的工作机制,全面摸清一厂多企、一楼多企、混租混用数量,全面掌握出租面积、入驻员工数、承租用途、承租单位主要风险点等基本信息,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户。目前同时,按照出租方及承租企业两个主体分别制定5大条12小条在内的负面事项清单对照自查,为开展整治工作提供依据。该县对组织各镇街、各相关成员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该县定期对各镇街各相关成员单位进行调度,截止目前,已开展3轮检查,已摸排“厂中厂”282处。
“一本底账”全覆盖,“动态监管”把源头。2024年10月18日,莒南县朱芦镇应急办工作人员利用奥维地图在对可疑点进行日常排查时,发现位于朱芦镇某村一院落疑似存在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行为,随即进行上报,接到上报后,执法人员立刻赶往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处涉嫌利用硫酸,甲醇和溴化钠非法生产溴甲烷。其中硫酸,甲醇和溴甲烷均为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等理化性质。执法人员及时制止了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这是莒南县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方式,发挥网格化管理排查“厂中厂”的一个典型案例。该县精准对辖区内出租方及承租企业逐一确认、逐一核实,建立厂中厂“一本账”,及时将“厂中厂”数据在奥维地图进行标注,全要素录入出租方产权信息等专项信息,制定巡查清单,运用分类标注动态管理功能,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目前已在线标注“厂中厂”283处。针对标注点每半月检查一次,并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确保巡查检查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一份承诺”全覆盖,“群防群治”堵漏洞。2024年10月,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莒南县坊前镇一院落储存大量危险化学品,经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该院落所有人李某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了处罚,按照《莒南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人进行了奖励。
“将‘厂中厂’安全管理纳入有奖举报体系,建立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群众和员工加大对‘厂中厂’的监督力度,鼓励积极举报,对核查属实的按规定兑现奖励。”莒南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长陈庆东介绍到。
莒南县持续鼓励出租方和承租方加强与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合作,用好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集中开展安全性评估,提高防范专业性、系统性。今年以来,共核实各类举报4000余起,发放举报奖励8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