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为规范全县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减轻学生家庭负担,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7月5日,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教体、人社、消防等单位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
此次联合检查重点为违反政府指导价规定、预收费超过3个月、收费合同、收费公示不规范等问题。根据《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关于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全县依法登记的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学科类培训,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每课时基准收费35元/人次,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
预收费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超过3个月,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课本费、材料费等其他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超标准收费。校外培训机构应按规定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学生家长签订培训服务合同,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收费行为;应按要求做好收费信息公开,收费场所、招生简章等应公示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等信息,实行明码标价。
检查人员对本次抽取的五家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不执行政府指导价、预收费超过3个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收费信息公示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检查组当场向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反馈,并现场指导整改。
下一步,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严厉查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赵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