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朗读

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打印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本部门法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获取的便捷性、系统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编制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莒南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un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领导分工和内设机构设置。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县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等。

4.重点领域

主要包括:本单位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公共监管信息等。

5.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为十二个“一级栏目”,其下细化分为“二级栏目、三级栏目、四级栏目”。

1.信息公开指南

主要包括:本单位制作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信息公开年报

主要包括:本单位制作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3.机构概况

主要包括:基本机构信息、机构职能、内设机构设置以及领导分工等信息。

4.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法规规章、部门文件等信息。

5.政策解读

主要包括:本单位对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解读说明;国家、省、市对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政策法规的解读。

6.会议公开

主要包括:本单位召开的办公会议、学习会议。

7.决策预公开

主要包括: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等决策。

8.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区域规划计划和年度计划总结。

9.业务动态

主要包括:本单位领导重要活动,单位召开的重要会议、组织的重要活动、开展的重要工作、工作经验做法等。

10.行政权力信息

主要包括: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公示、重大决策及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公开等信息。

11.重点领域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信息、重点民生与公益事业、公共监管信息。

12.组织管理信息

主要包括:政务公开组织领导、业务培训、工作推进等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编排体系,按栏目导航、智能检索和目录显示编排设计。智能检索提供关键字、日期、相关度、标题、发布时间、索引码等多种查询方式;目录显示区根据索引号、主题分类、文号、信息标题、发布机构、成文日期、发布日期等项目内容。索引码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名称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发布时间;文号是政府信息的发文编号。

(三)公开形式

1.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www.junan.gov.cn)。

2.“文旅莒南”(微信号:wenlvjunan)微信公众号。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文化和旅游局公示栏及办公室(地址:莒南县隆山路与十泉路交叉路口东侧;查询电话:0539-7212009;查询时间:详见下方办公时间)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莒南县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监督和救济渠道(见本《指南》第五条)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以到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地址:莒南县隆山路200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五一至十月一);8:30-12:00,14:00-17:30(十月一至五一,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7212009

2.信函(邮件)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莒南县隆山路200号,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收),联系电话:0539-7212009,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76600

电子信箱:jnxwgxj@ly.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莒南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专栏“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junan.gov.cn/gk/ysqgk.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753#)的“我要申请”功能填写《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二)申请流程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莒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莒南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第三十六条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三)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四)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五)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六)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七)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莒南县隆山路200号

邮政编码:276600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五一至十月一);8:30-12:00,14:00-17:30(十月一至五一,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7212009

电子信箱:jnxwgxj@ly.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

机构名称: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539-7212009

办公地址:莒南县隆山路200号

邮政编码:276600

接待时间:8:30-12:00,14:30-18:00(五一至十月一);8:30-12:00,14:00-17:30(十月一至五一,节假日除外)

电子信箱:jnxwgxj@ly.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上一级行政机关:

机构名称: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539-8726736

办公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人才规划服务大厦1010房间

邮政编码:276000

接待时间:3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11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莒南县司法局

办公地址:莒南县隆山路和人民路交汇处路北莒南县行政复议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15588037763

邮政编码:276600

接待时间:8:30-12:00,14:30-18:00(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节假日除外)

电子信箱:jnxggflfwzx@ly.shandong.cn

行政诉讼:

机构名称:莒南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39-7398926

办公地址:莒南县北城新区北二路中段

邮政编码:276600

接待时间: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附件【附件1: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附件【附件2: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