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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29号)、《关于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库便函【2020】387号)等有关规定,莒南县财政局高度重视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和监控工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确保中央直达资金惠企利民,发挥最大效益。
一、 截止8月份莒南县共收到上级分配的直达资金38865.9万元,其中:
(一)正常转移支付增量资金4721.5万元。
小学教学楼建设265.95万元,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奖补800万元,乡村振兴专项扶贫1426万元,困难群众救助258.7万元,基本公共卫生29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52万元,退役安置432.8万元,革命老区小城镇及公共设施建设500万元,困难群众个人参保居民医保项目288.05万元。
(二)特殊转移支付7567万元。
农村危房改造2043.05万元,困难群众救助695万元,新冠疫情防控57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73万元,困难群众个人参保居民医保项目3885.95万元。
(三)抗疫特别国债12346万元。
全部为妇幼保健计划服务中心病房楼项目。
(四)其他参照直达资金14231.4万元。
困难群众救助2999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0431万元,就业补助545万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256.4万元(由市局直接汇至县人社局就业专户)。
以上资金全部分配并下达到项目单位。
二、实际拨付20058.58万元,支出进度为51.61%。其中:
(一)正常转移支付增量资金支付3056.55万元,支出进度为64.74%。小学教学楼建设265.95万元,项目无实际工作量,暂时未拨付资金;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奖补800万元,县交通局正在统计并制定方案,暂时未拨付资金;乡村振兴专项扶贫1426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困难群众救助258.7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人;基本公共卫生298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卫生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52万元,已拨付353万元,其中提标部分99万元,因标准未确定,暂时未拨付;退役安置432.8万元,已全部拨付;革命老区小城镇及公共设施建设500万元,项目无实际工作量,暂时未拨付资金;困难群众个人参保居民医保项目288.05万元,已全部拨付并落实到个人。
(二)特殊转移支付7143.03万元,支出进度为94.40%。农村危房改造2043.0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并落实到人;困难群众救助69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并落实到人;新冠疫情防控570万元,已拨付146.0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73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并落实到人,困难群众个人参保居民医保项目3885.9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并落实到时人。
(三)抗疫特别国债支付5万元前期清表费用,主要因该项目未形成实际工作量,无法将剩余资金拨付施工企业。近期,我们将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施工企业,推动加快项目进度。
(四)其他参照直达资金支付9854万元,支出进度为69.24%。困难群众救助2999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并落实到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0431万元,根据进度已拨付6310万元,其余4121万元,在9月底前全部拨付到位;就业补助545万元,已拨付人社局就业扶持专户;另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256.4万元,由市局直接支付到县人社局就业扶持专户。
三、我县收到上级分配的正常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特殊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等直达资金后,及时足额分配并下达相关单位,并督促尽快形成支出。其中:农村危房改造2043万元、乡村振兴专项扶贫1426万元、困难群众救助15461万元,退役安置433万元、疫情防控146万元等惠企利民项目,增加民生支出近2亿元,占全县民生支出的8%,不仅在资金方面有力缓解了因受减税降费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县级收入减少,资金调度困难的局面,有力保障了民生项目的资金需求,更是为困难群众、有关企业及时得到救助和扶持,尽早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为增加税收增添了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