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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中央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落地见效、直接惠企利民,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做实做好直达资金监管“三个全覆盖”,扎紧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管“藩篱”,以监管工作“严与实”,规范直达资金“管与用”,为中央直达资金进一步提升效能保驾护航。
一、责任到人,坚持所有市县全覆盖 聚焦日常监管,坚持点面结合。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面提高直达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各市县落实直达机制各项要求,推动直达资金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责任到人,成立“直达资金监管工作专班”。以直达资金台账为基础,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将15地市本级及所辖县区的监控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通过日常监控、实地核查等方式,切实做好督导直达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做到线上线下监控全覆盖、市县监管面无死角。二是强化协同联动,搭建与市、县两级基层财政部门的直达资金监管“直通车”。建立快捷高效的“点对点”监管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跟踪掌握直达资金分配、拨付和管理使用情况,积极向财政部反映地方一线情况,为上级完善政策、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三是注重核查调研,定期选取有疑点、资金量大的地市开展调研工作。通过现场核查和重点问题调研,以工作专报等形式提出进一步完善整改建议,多篇工作专报及调研材料获部省领导批示,真正发挥日常监控“探照灯”作用。通过加强对所有市县直达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真正做到将日常监管穿透到基层,以点带面规范直达资金管理情况,提高直达资金执行效率、发挥惠企利民实效。
二、有的放矢,坚持疑点问题全覆盖 聚焦靶向发力,坚持问题导向。基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预警规则,定期分析讨论、梳理日常监控和现场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统一疑点问题认定口径,实现线上线下所有疑点问题监管全覆盖。一是坚持有的放矢,认真梳理直达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采取座谈学习、集中研讨等方式,精准把脉疑点问题、找准重点核查方向。统一疑点问题认定口径、规范核查工作标准,统一规程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统一格式下发疑点《关注函》、《风险提示函》,推动直达资金监管工作高质量开展。二是用好系统预警功能,完善监管标签体系。在做好系统日常预警反馈工作的同时,综合运用动态监控系统预警信息检索功能,对系统预警热点字段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的敏感词汇进行重点关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梳理筛查出各类疑点信息问题,第一时间督查反馈,推动日常监管工作走深走稳、落到实处。三是强化数据分析和筛查工作,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体系,持续关注资金下达使用情况,对系统指标管理、线上数据与线下业务一致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落实国库管理制度要求等方面重点把控,切实做好直达资金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工作,不留监管死角。
三、结果导向,坚持整改落实全覆盖 聚焦结果应用,坚持以查促改。牢固树立“以督促改、以督提效”意识,强化直达资金监管应用,突出监管成效,做到以点带面、以查促改。一是发挥监管优势,用好约谈和整改跟踪机制。向排查发现存在疑点问题的市县发放《关注函》或《风险提示函》,规范地方直达资金管理。二是强化长效监管机制,对之前年度资金使用管理整改情况进行穿透监管,持续发挥工作影响力。同时,与省财政厅建立按月报送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文件抄送等长效工作机制,安排专人点对点沟通对接,确保工作久久为功,持久发力。三是完善制度体制、健全监管机制。将直达资金监管纳入《山东省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细则》,明确管理要点,细化监管措施,构建起一套科学、严密的直达资金监管体系。在日常监管中不断总结经验做法、持续完善管理制度,精准落实直达资金监管4个“一”,即“明确一个目标,构建一套制度,搭建一个系统,建立一个机制”,抓实抓好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常态化,强化激励约束、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直达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确保资金“管得严、放得活、用得准”。四是做好做实整改落实工作全覆盖,强调结果导向、坚持查改并重,做好问题整改跟踪,走好日常监控“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