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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红黑榜(2022年第30期)

来源:莒南县市场监管局 打印

为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日常监管,在全县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环节推行疫情防控“红黑榜”制度。通过选取部分正、反两方面典型予以公示和曝光,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红榜

一、莒南县鸿达购物广场

地址:莒南县坊前镇驻地

【上榜理由】

1、证照齐全;

2、经营场所定期消毒,整洁卫生;

3、食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

二、莒南县康宁大药房有限公司

地址:莒南县坊前镇坊前社区

【上榜理由】

1、证照齐全;

2、经营场所定期消毒,有消毒记录;

3、药店从业人员每天测体温、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4、储存药品的货架等设施设备保持清洁,无破损和杂物堆放。

黑榜

一、莒南县李为富美食餐厅

地址:莒南县坊前镇王坊前村342省道侧

【上榜理由】

1、加工制作工具区分无明显标识;

2、后厨垃圾桶无盖,食品加工用具卫生差;

3、未按照要求使用消毒、保洁设施;

4、经营场所未定期消毒,消毒记录不全。

二、莒南县何成连大锅全羊汤馆

地址:莒南县坊前镇王家坊前村村西

【上榜理由】

1、各类水池无明显标识标明用途;

2、食品贮存区存在食品与非食品混放情形;

3、后厨墙壁油污重,未按照要求使用消毒、保洁设施;

4、经营场所未定期消毒,消毒记录不全。

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将陆续公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红黑榜”,通过这种方式开展示范引领,鞭策后进,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取得预期成效。

在此呼吁广大生产经营者:学习“红榜”单位优秀做法,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希望红榜的生产经营单位继续保持,黑榜的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不及时整改的,县市场监管局将依法处理。同时,监管部门通知外卖平台,停止其外卖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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