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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度交通运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快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相结合,推动实现行业抽查的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莒南县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莒南县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计划组织实施。
请各检查事项的牵头科室发挥好牵头组织作用,按照计划组织实施检查;配合单位要主动担当,充分发挥专业和人员优势,根据具体检查方案的责任分工做好相应工作。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时间节点做好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周密组织抽查、及时录入检查结果和通报检查情况,并跟踪问题整改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对不同信用风险水平的监管对象采取不同抽查比例,并加强检查结果应用,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实现精准化监管。
附件1:莒南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附件2:莒南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权责清单事项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预估抽查对象数 |
预估抽查对象风险等级 |
检查时间 |
牵头单位(科室) |
配合单位 |
检查主体及实施层级 |
1 |
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对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检查 |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督查 |
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重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比例不低于50%,每年至少1次,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1 |
低风险抽查对象1个 |
3月—11月 |
县农村公路发展中心质监服务股 |
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 |
县交通运输部门 |
2 |
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督查 |
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的试验检测机构和工地试验室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重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比例不低于20%,每年1次 |
1 |
低风险抽查对象1家 |
3月-11月 |
县农村公路发展中心质监服务股 |
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 |
县交通运输部门 |
3 |
对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对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每年抽查1次 |
1 |
低风险抽查对象1家 |
3月—11月 |
县农村公路发展中心质监服务股 |
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 |
县交通运输部门 |
4 |
对公路的监督检查 |
对涉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抽查 |
对重大涉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抽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1次 |
2 |
低风险抽查对象2家 |
3月-11月 |
公路科 |
县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 |
县交通运输部门 |
备注:
1.市场监管通用信用风险等级分为4类,即低风险(A类)、中低风险(B类)、中风险(C类)、高风险(D类),已导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2.各部门也可结合本部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的风险等级,确定抽查比例及频次。
附件2 :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牵头单位(科室) |
配合单位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预估抽查对象数 |
预估抽查对象风险等级 |
检查时间 |
检查主体 |
1 |
道路运输新业态(网络货运)企业检查 |
道路运输新业态(网络货运)企业检查 |
道路运输新业态(网络货运)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交通运输部门 |
税务部门等相关部门 |
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货运科 |
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 |
抽查比例不低于30%,抽查1次 |
2家 |
低风险抽查对象2家 |
3月-11月 |
县级相关部门 |
2 |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抽查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及客运站的检查(旅游包车客运的检查) |
道路运输旅游客运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交通运输部门 |
公安、文化和旅游部门等相关部门 |
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客运科 |
安全监督科、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抽查1次 |
1家 |
低风险抽查对象1家 |
3月-11月 |
县级相关部门 |
3 |
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交通运输部门 |
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 |
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货运科 |
安全监督科、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1家 |
低风险抽查对象1家 |
3月-11月 |
县级相关部门 |
4 |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交通运输部门 |
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 |
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货运科 |
安全监督科、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10家 |
低风险抽查对象10家 |
3月-11月 |
县级相关部门 |
5 |
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
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
汽车维修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交通运输部门 |
生态环境部门等相关部门 |
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维修科 |
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1家 |
低风险抽查对象1家 |
3月-11月 |
县级相关部门 |
6 |
劳动用工监管 |
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情况检查 |
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税务部门等相关部门 |
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县农村公路发展中心 |
具体检查工作以牵头部门计划为准 |
县级相关部门 |
||||
7 |
劳务派遣用工检查 |
劳务派遣相关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网络检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税务部门等相关部门 |
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县农村公路发展中心 |
具体检查工作以牵头部门计划为准 |
县级相关部门 |
|||||
8 |
旅行社行业监管 |
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 |
旅行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 |
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客运科 |
具体检查工作以牵头部门计划为准 |
县级相关部门 |
||||
9 |
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机动车安全排放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机动车检验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场监管部门 |
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等相关部门 |
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维修科 |
具体检查工作以牵头部门计划为准 |
县级相关部门 |
||||
10 |
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具体检查工作以牵头部门计划为准 |
县级相关部门 |
|||||||||||
11 |
机动车综合排放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具体检查工作以牵头部门计划为准 |
县级相关部门 |
备注:
1.市场监管通用信用风险等级分为4类,即低风险(A类)、中低风险(B类)、中风险(C类)、高风险(D类),已导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2.各部门也可结合本部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的风险等级,确定抽查比例及频次。